为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,认真履行党委、党支部工作职责,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教育引导党员树牢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,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严格按照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和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要求,紧密结合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和“弘扬爱国奋斗精神,建功立业新时代”等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,特制定本党员教育培训方案。
一、教育培训对象:机关党委全体党员
二、教育培训时间:2019年10月21日、10月25日、11月1日、11月4日。若遇特殊情况,可酌情更改培训时间。
三、培训内容、形式
(一)培训内容
此次集中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: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论述;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内容;“弘扬爱国奋斗精神,建功立业新时代”主题教育内容;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常识;党的教育方针、政策和高等教育理论、改革发展实践经验;党风清廉教育内容;师德师风教育内容等。祥见机关党委党员集中教育培训安排表,培训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。
(二)培训方式
1.专题讲座:邀请学校(学院)的领导、专家、优秀党员来机关党委进行专题讲座。
2.交流研讨:培训期间就某一热点问题或重点、难点问题展开交流讨论。
四、教育培训保障措施及要求
(一)保障措施
1.组织保障。此次培训由机关党委统一领导,机关各党支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。
2.经费保障。此次培训所需经费由机关党委统筹安排,主要从学校划拨的党建经费列支。
3.培训师资队伍保障。由机关党委综合科根据培训内容提前安排落实好培训教师,提供师资队伍保障。
(二)培训要求
1.全体党员要认真落实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之规定,自觉参加和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培训,切实提高学习的自觉性、主动性。要主动学、认真学,往深里走、往实里走、往心里走。
2. 所有党员佩戴党徽,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培训场地,完成考勤签到。各党支部书记是本次组织本支部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的第一责任人,务必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严格考勤。
3.所有党员在培训期间,原则上不得请假,更不得缺旷。